浏览:345 次发布时间:2019-10-14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提高发行效率,在总结前期发行经验和广泛调研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据统计,2014年以来,企业债券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近1900期,发行量近2万亿元;以招标方式发行83期(全部为铁路建设债券),发行量8400亿元。
作为特定领域的招标发行方式,企业债券招标发行有哪些特点呢?
场所固定、系统固定
《指引》第一章中提到,招标发行应使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专用场所。企业债券招标发行应使用由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招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办理系统联网和开通投标相关权限。
内控制度严格
承销团成员及直接投资人的内控部门应每六个月向其机构法人代表提交招标发行工作的合规性报告。
发改委现场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委托机构派出观察员,对招标发行进行现场监督,到招标现场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发行工作。
招标发行现场管理
招标发行期间,中央结算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招标现场,如确需进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征得观察员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
特定网站公布,及时汇报发改委
发行人应不迟于招标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告发行结果,并在发行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发行情况。
提供应急方式投标
在投标人尚未与招标系统联网或已与招标系统联网,但出现系统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时,投标人可通过应急方式进行投标。应急方式为将带有密押的应急投标书传至招标现场,与传统的提交光盘文件有些许相似。
应急投标单独审核
发行人应审核确认应急投标书中各要素准确、有效、完整,中央结算公司工作人员应核对密押无误。应急投标书经发行人和观察员签字确认后,发行人可输入应急投标数据。
总结
企业债券发行虽然“小众”,但其发行量大,对金融市场影响深刻。招标发行作为企业债券的交易手段之一,虽然表面上与传统的招标采购有一些差距,但核心流程相同。同时由于其交易额较大,对经济市场有着非凡影响,国家监督力量的介入更深入。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筑龙电子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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